企业名称: | 广东鑫方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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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A2 1-21 |
类别名称: | 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未经撤回且不作解密的 |
评价依据: | 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 |
发文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编号: | 新建函〔2018〕552号 |
申报得分: | -15.00 |
开始生效(发文)日期: | 2018年12月04日 |
有效期: | 1 年 |
描述: | |
分数说明: | 每个项目扣15分 |
分数有效说明: | 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 |
扣分原因: | 经查,广东鑫方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大泽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工程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在投标过程中,企业成功报名后,未完成撤销报名且不提交正式投标文件的”的行为。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试行)》的A2表第1-20款的规定,现对该公司在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分值予以扣除15分。 |
公示结束日期: | |
附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