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已有帐号的企业请点击“企业登录”按钮,使用帐号和密码成功登录后即进行信用管理。
未有帐号的企业请点击“企业登记”按钮,正确填写登记信息后,即可进行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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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后请加QQ群562535239,接收本信用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

各信用登记企业:住建局已发布《关于暂停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部分条款及结果应用的通知》,此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暂停实施期间,不再受理有关评分项新的申报材料,既有评分到期后失效。
重要提示:2024年1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纳入实名制考勤的项目实施信用评价(首次评价采集2023年12月份的数据),请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实名制系统考勤数据的上传、自检工作,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信用管理达标。
重要提示: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名制管理子系统即将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对接,工程项目的人员在岗率信用加分自动公布和扣分自动处理。请在江门市有建设工程项目的信用系统登记企业,登录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按项目情况,在”停复工申请“或”完竣工申请“中填写停工或竣工日期。如因企业未完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数据造成的信用加分或扣分不正确,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名制管理子系统(登录网址:http://jmzhgd.jiangmen.cn/login
重要提示:《授权委托及承诺书》有效期为1年,请各信用管理登记企业检查《授权委托及承诺书》有效截止日期,提前续传《授权委托及承诺书》,确认状态为核查通过,以免影响各企业的信用得分、信用等级等信用评价信息正常显示,保障各企业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问1:市外企业进入江门市承接业务是否需要备案?
答:不需要备案。而省外企业则应先在广东省进粤平台登记信息。
问2:市外企业进入江门市承接业务是否需要在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
答:根据《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江建〔2019〕357号)的规定,如企业实际已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建设活动,则应在一个月内进行登记。
问3:在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与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联对接。企业在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应先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登记信息后。注册时本系统会网上同步企业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的资料,不需企业提交书面纸质资料。
问4: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如何编辑修改?
答:本系统企业数据全部自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导入,企业只需登录本系统后台,点击同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按钮即可修改信息。
问5:忘记登录帐号和密码如何重置?
答:企业需提交重置密码申请的书面资料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申请盖公章,递交或快递至江门市江海区新中大道82号,收件人:协会信用部,电话3987001。申请内备注企业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协会收到申请处理好后通知企业。
问6:信用等级如何划分?
答:企业信用等级按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100分以上(不含100分)的,按照排名划分等级,总分排名前15%(含15%)的为A级,总分排名15%(不含15%)-35%(含35%)的为B级,其余及100分为C级;100分以下的为D级;存在法律法规列为市场禁入行为情况的为E级(黑名单)。
问7:如何提升信用等级?
答:对照《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按要求在本系统提交信用加分申请,公示完成后总分累计达到更高等级所需要分数即可。
问8:如何提交信用加分申请?
答:请查阅本系统相关文件《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江建〔2019〕357号)的通知,对照文件内对应企业类型的评分项,提交依据所需资料申请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