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设置临时过渡期的公告
鉴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江建〔2019〕357号)将于2022年12月31日期满失效,新修订的《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即将出台,为确保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将原文件失效后、新标准正式出台前的时间段设置为临时过渡期。临时过渡期间,除企业初始登记外,“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将暂停受理、公示、更新新的信用加分、扣分评价内容,并维持2022年12月31日的信用评价结果(初始登记及原有的到期失效的信用评价内容则相应更新),直至新标准印发实施。
临时过渡期间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反映,联系电话:3831665。
特此公告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