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已有帐号的企业请点击“企业登录”按钮,使用帐号和密码成功登录后即进行信用管理。
未有帐号的企业请点击“企业登记”按钮,正确填写登记信息后,即可进行信用管理。

企业登录 企业登记

企业登记后请加QQ群562535239,接收本信用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

重要提示:2024年1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纳入实名制考勤的项目实施信用评价(首次评价采集2023年12月份的数据),请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实名制系统考勤数据的上传、自检工作,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信用管理达标。
重要提示: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名制管理子系统即将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对接,工程项目的人员在岗率信用加分自动公布和扣分自动处理。请在江门市有建设工程项目的信用系统登记企业,登录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按项目情况,在”停复工申请“或”完竣工申请“中填写停工或竣工日期。如因企业未完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数据造成的信用加分或扣分不正确,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名制管理子系统(登录网址:http://jmzhgd.jiangmen.cn/login
重要提示:《授权委托及承诺书》有效期为1年,请各信用管理登记企业检查《授权委托及承诺书》有效截止日期,提前续传《授权委托及承诺书》,确认状态为核查通过,以免影响各企业的信用得分、信用等级等信用评价信息正常显示,保障各企业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设置临时过渡期的公告


     鉴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江建〔2019〕357号)将于2022年12月31日期满失效,新修订的《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即将出台,为确保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将原文件失效后、新标准正式出台前的时间段设置为临时过渡期。临时过渡期间,除企业初始登记外,“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将暂停受理、公示、更新新的信用加分、扣分评价内容,并维持2022年12月31日的信用评价结果(初登记及原有的到期失效的信用评价内容则相应更新),直至新标准印发实施。

    临时过渡期间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反映,联系电话:3831665。

特此公告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