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门市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实体企业开展市场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建筑业企业进入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以及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自2020年10月1日起更新“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下称系统),在“企业登记”界面新增“授权委托及承诺书”功能按钮。新登记企业在输入“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用户名、密码、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地址”等基础信息时,同步上传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及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后,完成信息登记。
二、已在本系统登记的各类建筑业企业请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前,登录系统补充上传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及承诺书》。《授权委托及承诺书》有效期一年,到期失效后需重新出具并上传。逾期不上传的不再纳入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有效期内发生人员等信息变更的,企业须主动提交变更申请。
三、请各行业协会协助做好系统更新升级、企业信息补录等工作,并配合做好对企业的宣传、解释和引导。广大建筑业企业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努力维护我市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积极做好系统更新后的信息补录,并保证登记材料的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依法处理。
附件: 授权委托和承诺书.doc
2020年9月30日